县政府网站 | 市政府网站 实时天气: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941-3106199 - 邮箱:2792631559@qq.com)
您当前的位置:网站首页 - 宣传动态 - 详细

公告

日期:2021/10/31 字号:[大][中][小] 视力保护色:

温馨提示:请临潭籍在此地点和时间段有交集人员,要第一时间向所在乡镇村社、单位报备,并配合乡镇村社、疾控中心做好健康管理,对刻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引发新冠肺炎病毒传播或造成传播危险的人员,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公 告

为了切实加强核酸检测和质量控制,州、县市核酸检测组要加大对隔离点工作人员、医疗机构所有人员(包括工作人员、患者、陪员等)、核酸采样人员、实验室核酸检测人员等风险较高重点人群的闭环管理。对以上人员24小时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实行单采单检。医护人员不能为自己采样,24小时内接种新冠疫苗的医护人员也不能开展采样。

各县市防控办要精准制定核酸采样工作计划,加强采样人员培训,提前公布采样时间、采样点位设置情况,引导群众就近合理分流,分区域进行,减少排队等候时间,避免感染风险。被采样人员采样前48小时不能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核酸采样人员和新冠疫苗接种人员不能是同一批工作人员。

核酸采样应分时段在上午、下午或晚上错峰进行,避免固定时段采样带来的检测误差。

请广大人民群众和医护人员严格按照公告要求开展核酸检测采样工作。


甘南州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29日


【推荐给好友阅读】 【关闭本页】 【打印本稿】 【返回顶部】  
 
 
Copyright © 2018-2020 临潭宣传网 www.ltxcw.c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甘肃省临潭县城关镇西大街160号 建议使用1920*1080分辩率
网络谣言举报电话:(0941)8218089 举报网站:http://www.gsjubao.cn 举报邮箱:xs8218089@163.com
主办:临潭县委宣传部 陇ICP备2022000032号甘公网安备 62302102000112号